侵害生命健康权。
侵害生命健康权一、侵害身体权。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就是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确认侵害身体权行为最重要的是在损害事实上必须与侵害健康权的损害事实区别开来。其标准在于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必须是身体构成的完整性、完全性受到损害,而对于身体机能运行的正常性及其整体功能的完善性没有明显影响。

侵害身体对身体机能运作的正常性及整体功能的完善性造成损害的是侵害健康权。侵害身体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对公民身体以外力进行非法干扰,致公民身体受到损伤或身体组织受到破坏,还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强制他人出让身体组织。
·非法损害尸体、非法利用尸体等构成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应当责令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辅之以除去侵害的责任方式。
·侵害身体权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全部赔偿。对于难以确定损害价值的身体损害可以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对于侵害身体权造成精神痛苦的应当酌量赔偿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