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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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企业如果为公司的员工提供免费的午餐的话,应该是一个非常值得鼓励的事情,那么也可以说这个企业它公司的福利还是不错的,但是在海口的一个公司,因为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却被罚款了五万元。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具体的事实情况是什么,感到很好奇,但是网上其实有很多关于这件事情的议论。这家公司是因为有多个方面的原因才会有被罚款五元五万元的这个惩罚。

首先第一点就是这个公司它这个食堂的经营环境和卫生环境都没有达到要求。它这个是公司的一个食堂,但是却没有经营许可证,而且是由公司的家属人员进行开办的擅自经营的一种活动,没有向任何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煮饭的条件也很差,根本达不到一个食品生产的要求,包括煮饭的人员更是连健康证都没有办理。经过记者的进一步了解,我们可以从图片中看到这位女子她在煮饭的过程中穿着拖鞋,没有佩戴任何的口罩和保护措施。

周围煮饭的环境也不是很干净整洁,有一些脏乱差,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了解到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会进行调查的,而调查发现这些情况不符合标准,肯定也会进行处罚,另外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当调查的时候相关的人员他不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和管理,而且提供了许多不真实的信息,这可能又加重了处罚。现在又处于疫情期间,产业都非常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无证经营,还不符合卫生条件,那么可能就会存在一些健康危害的因素。

另外,在调查的时候这个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是向员工提供免费的午餐,而且只有7到15个人,但是相关部门经过进一步分调查发现根本不是这样的,因为这个公司食堂的用餐人数大概在30人左右,而且并不是免费的,而是有收费记录的,他们的餐桌是可以让40个人在那里吃饭的,餐桌上的份数大概在30个人的左右,而这个相关统计表上还有结账这一栏,这一栏也是写了一些具体的结账的金额,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公司它假报信息,根本就不是免费提供的。在这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于是这个公司也就被罚款了5万。而有很多不太了解真相的网友还以为是免费提供了午餐而被罚款五万元。

公司提供免费午餐,却被罚5万元,官方对此是如何解答的?

2020年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在住所内开设食堂,按每人10元/天的标准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食堂厨师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庭保姆兼职。食堂就餐人数为每天7-15人不等。截至2020年5月20日,总支出为2750元。据了解,该食堂从开设开设至案发时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9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责令涉事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

此事件经过报道后,部分媒体曲解事实,导致事件发酵,在网上引起争议。有网友表示,食堂是免费提供的,也没有买卖行为,为什么成了无证经营?公司天天设便餐,天天免费招待员工们,何错之有?除非说他们卫生不合格,责令整改。 若情况属实,这个“无证经营”的罚款,是于法无据的。

也有网友认为,食堂,是指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等。也包括政府机关。现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收取费用。办证的目的是为了要集中供餐单位达到符合卫生标志要求。防止出现集体食品安全事故。

此案执法人员讲述,2020年5月13日,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涉事公司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且厨师徐某妹没有健康证明,在烹饪时有穿拖鞋,没有戴口罩和卫生条件不合格的情况。于是向其出具一份《监督意见书》,只是要求该公司整改,并告知在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

然而,该公司不但没有签收《监督意见书》,而且还拒绝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甚至向执法人员提供不属实信息,还不断用手机拍摄现场执法人员的照片和视频,一度让调查人员无法开展工作。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国家对从事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无论从事餐饮服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从执法人员角度来讲,只要求涉事公司整改,对方却不听劝阻,最后做出处罚,并无不当。事实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就餐人数众多,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为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企业应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另外,集体食堂的食品加工室要专间专用,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维护广大职工健康权益。

海口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如此人性化为何还会被罚5万?

因为该公司的经营不符合规定没有达到卫生安全标准,而且并不像网络自媒体所说的那样免费为员工提供,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午餐实际上是需要收费的,既然收费那就属于经营,那么就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这个公司并没有提供证件还拒绝执法人员的调查,自然也就会被罚五万了。

一、海口一公司提供午餐被罚五万

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这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部分自媒体转发了此事件并偷换概念歪曲文件的意思,从而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讨论。毕竟在很多人看来免费为员工提供午餐的行为着实人性化,为何还要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呢?

实际上该公司被处罚并非因为免费为员工提供午餐,而是因为其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要求,再加上公司负责人存在不配合调查、提供不实信息等问题,情况恶劣之下才会受到罚款五万元的惩罚。

据悉,这家公司的食堂厨师不过是公司负责人的私人保姆,不仅没有健康证而且做饭时还穿着拖鞋不佩戴口罩,厨房的卫生环境更是无法达到食品加工的基本标准。而且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环境进行调查时,部分人员在现场一直使用相机等干预调查,并谎称这是免费提供的。

二、自媒体有时也要秉持着客观原则,不可随意造谣

其实这本来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处罚事件,没有达到食品经营标准的公司私自开设食堂受到相关部门的惩处本就非常正常,之所以会引起广泛关注不过是因为自媒体的添油加醋,为了博取眼球而对信息进行曲解,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标题党”。在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当下,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做法并没有错也是合乎规定的。希望这些自媒体以后在发布信息时也能时刻秉持着客观原则。

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公司内部供餐,是否也需办理许可证?

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公司内部供餐,是否也需办理许可证?

一、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为什么会被罚5万?

对于很多在外工作的人们来说,公司如果能够提供免费午餐的话,很多的人都会觉得非常的开心,因为在工作期间,光是午餐的开支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公司提供免费午餐的话,不仅能够节省大家的就餐时间,而且也不用外出去排队吃饭,并且还能够节省一部分开支,这对于很多员工来说都是非常乐于接受的,但是有一家公司在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的时候还被罚了5万块钱,其实这件事情虽然让大家觉得有一些不合适,但是真实的情况却是,这家公司内部的食堂卫生条件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而且做饭的人没有办理健康证,在执法人员调查的过程当中,食堂的工作人员还一度不配合调查,并且最严重的事,这个食堂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以才。罚款五万元,网友们对于这件事也非常的关心,纷纷表示这个处罚有一点重了。

二、公司内部供餐,是否也需办理许可证?

在网友们对这件事情进行热议的时候,有人却心怀不轨的将罚款的原因,给曲解了,其实实际上的情况是,这家公司的食堂明显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况,因为他们在检查的过程当中发现这个食堂有一张统计表上明确的标注着一些结款金额,由此可见这个食堂是对外经营的,所以和他们自己所说的仅供内部员工就餐的情况是不一致的,因此罚款五万元是合情合理的。对于公司内部供餐是否也需要办理许可证,其实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只要不涉及对外经营的话,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但是也应该满足相关的卫生条件标准。所以这家公司内部的食堂被罚款是因为他们擅自对外经营所造成的。

三、怎么评价这件事?

这件事情很明显是这家公司内部的食堂存在问题,并不是说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随意的罚款,很多的网友在看到片面的报道之后,就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曲姐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这是很不合适的行为,而这家公司食堂在最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心甘情愿的缴纳了罚款,所以,公司食堂,它也是需要按相关的规定去经营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利用公司食堂的名头去赚钱,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海口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这样的结果是否合理合法?

首先,对于这个事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事宜再进行探讨和判断: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某自媒体平台转发,并称“海口一家公司擅自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引发网友关注和议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食堂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开办了食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庭保姆兼职厨师,食堂每天就餐人数为7-15人,至2020年5月案发,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餐饮服务人员未配带口罩,未办理健康证,工作时穿着拖鞋,环境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的要求。 

据了解,2020年5月,正处疫情期间,很多企业都在复工复产,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当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发现涉事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向对方发出了一份《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公司食堂停业,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营业。

然而,对方拒绝签收《监督意见书》。由于公司不配合,执法人员又向该公司下达《询问通知书》,同样遭到拒签。

最后,鉴于涉事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加工条件,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执法部门最终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那么,对于此事来讲的话,这样的判罚是完全的合理合法的,从个人观点出发的话,疫情期间各种规定和要求,全国各地都是需要严格执行到位的,那么像食堂这样一种地方来讲,卫生条件和人员条件等等都是有更高的要求的,该公司目无法律和疫情要求,私自开办食堂进行营业,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也是非常能够理解的。

总的来讲,个人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合理合法的。其实鉴于疫情期间,很多地方和地区人民影响程度不同,各自都抱有侥幸心理,但是事实上,无论是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确保自身的安全,而且也需要严格遵守我们的法律,像这样没能确保人员饮食安全的前提下,违法开办食堂的,确实是给多数企业和公司敲响了警钟,毕竟关键时期要关键对待。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